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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一赔三法律依据是什么?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4 13:41)    点击:35

《消费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设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意在进一步强化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打击制假贩假和生产销售劣质产品的经营者,净化市场环境。

网友咨询:

假一赔三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假一赔三法律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倍赔偿为惩罚性赔偿,意在进一步强化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打击制假贩假和生产销售劣质产品的经营者。当发生欺诈销售行为时,按照退一赔三的原则进行赔付。

“退一”是指经营者应先退还消费者所购商品的价款或所购服务的服务费;

“赔三”是指根据商品价款或服务费的金额支付其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款,如果乘以三倍后金额还未达到500元以上的,以500元进行赔付。

律师解析:

商家之所以要承担三倍赔偿是因为其实施了欺诈行为,那么如何认定欺诈行为呢?

欺诈,是指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信息,欺骗对方,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与之订立合同。欺诈行为既可是积极的行为,也可是消极的行为。欺诈行为在实践中可分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的欺诈和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的欺诈。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指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就是虚假陈述,如将劣质品说成优等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惩罚性赔偿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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