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洪水造成的快递受损怎么赔偿?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4 13:44) 点击:32 |
在快递行业的盛行过程中越来越多的问题在产生。快递容易发生的一大问题就是,快递破损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发洪水造成的快递受损怎么赔偿? 律师解答: 洪水造成的快递受损赔偿标准如下: 1、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或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2、如果寄件人对快件进行保价的,快件丢失后快递公司应当按照保价额进行赔偿; 3、如果未保价的,则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最高额不超过寄件费用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律师解析: 货物运输有风的,发生货物损毁灭失的原因非常多,有些是可以避免的,有些是不可以避免的,若一律要承运人赔偿,显然是不合理。 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承运人是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1、不可抗力导致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也包括骚乱、战争等社会现象; 2、货物的自然属性。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主要是指货物的物理属性和化学属性,例如运输的货物是气体,而气体的自然属性就是易挥发,若由于挥发造成损失,承运人就不承担损失; 3、货物自身的合理损耗。货物的合理损耗,主要是指一些货物在长时间的运输过程中,必然会有一部分损失,对于这一部分损失,承运人也不负赔偿责任; 4、由委托人或者收货人的原因造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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