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要承担责任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4 13:52) 点击:37 |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来源既有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也包括社会现象,如军事行动。 网友咨询: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解答: 司法实践中,应结合行为人的具体情况等作判断。 《民法典》有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不可抗力作为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必须是在不可抗力作为损害后果发生的唯一原因时方能成立。因当事人的过错致使损害后果扩大的,当事人应就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律师解析: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4.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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