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时不小心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担责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4 13:57) 点击:17 |
如果看到他人正处于危险之中的话,我们应当见义勇为。但是有的见义勇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损害,这就是好心办坏事了,那么,见义勇为造成受助人损害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网友咨询: 见义勇为时不小心造成受助人受伤,要担责吗? 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况下,造成他人损害的,是不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但是重大故意的则需要赔偿。 法律鼓励见义勇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律师解析: 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有: 1、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2、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3、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 4、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5、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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