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外卖竟然拉肚子,商家要赔吗?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4 14:00) 点击:18 |
点外卖吃坏肚子属于食物中毒,其赔偿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应当结合食品的价格来认定,另外还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项目。 网友咨询: 吃完外卖竟然拉肚子,商家要赔吗? 律师解答: 消费者吃了外卖拉肚子的,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受到人身损害,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首先,消费者需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订单号、商家名称、食品包装、菜单、发票等,以及医院诊断证明或药品处方等相关证明文件。消费者需要尽快联系商家,向其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文件。商家会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如果商家确认食品质量存在问题,可能会提供一些解决方案,例如退款、补偿、赔偿等。如果商家拒绝解决,消费者可以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因商家提供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产品,除了应当民事责任即赔偿责任以外,还应当承担行政责任即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查证属实,行政机关应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交通费等),也应当由商家承担。 律师解析: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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