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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未悬挂车牌应该怎么处罚?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3 13:35)    点击:20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扣留机动车,扣9分,还会罚款200元以下。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诃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网友咨询:

机动车未悬挂车牌应该怎么处罚?

律师解答: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扣留机动车,扣9分,还会罚款200元以下。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诃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律师解答:


可以申请临时的情况包括:

1、从车辆购买地驶回使用地时,需在购买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

2、车辆转籍,已缴正式号牌时,需在当地车管所申领临时号牌,以便驶回本地;

3、在本地区未申领正式号牌的新车,需驶往外地改装时,需在本地申领临时号牌,改装完毕,在当地申领临时号牌驶回原地区;

4、尚未固定车籍需要临时试用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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